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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市学前教育出新政策,外来工子女可入公办园,早就应该这样啦

发表于2012-11-26

 我市学前教育领域出台重要政策。昨天,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市政府近期下发了《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珠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下称《意见》),对我市学前教育领域的多项内容进行规范和确认。

其中,涉及对“本市户籍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标准”、“2013年底各区公办属性幼儿园比例不低于35%”、“对新的集体性质幼儿园给予百万补助”、“首次界定公办属性幼儿园招生年龄”、“首次确定外来人员子女可入公办园”等内容。

《意见》还首次规定:2011年以后新建小区建设幼儿园的用地实行划拨方式,开发商建好后用于举办普惠性幼儿园,资产无偿移交所在区域教育行政部门。针对不移交幼儿园的小区,不予发放房屋销售许可证,并取消其参加我市任何开发项目的招拍挂资格。

发表于2012-11-26

这个不错

发表于2012-12-27

起码应该把2010年后发放房产证的房产项目纳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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