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新闻

财政部部长:个税新体系下房贷利息将可抵个税

来源:凤凰财经 2016-03-07 16:24:00

[摘要]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就“财政工作和财税改革”等相关问题答记者问,在谈到个税改革问题时,楼继伟表示,新体系下房贷利息、 和抚养子女费用将可抵税。

今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就“财政工作和财税改革”等相关问题答记者问,在谈到个税改革问题时,楼继伟表示,新体系下房贷利息、 和抚养子女费用将可抵税。

此前,房贷利息能否抵个税引发多次讨论。财政部相关人士表示,该政策今年实施可能性不大。目前,在房价再次上涨的背景下,具体何时能够实施更加扑朔迷离。

两会期间,工商联提交《关于推动化解房地产库存的建议》提案,提出积极推行房地产信托,将个人所得税充抵房贷利息等建议。

多位财税人士认为,个税改革综合计征有助于减轻低收入者税负,维护社会公平,使个税发挥调节收入差距的功用。社科院报告也表示,住房政策应从原先过度强调住房市场的经济支作用,转向适度强调住房民生导向,个人所得税抵房贷可降低购房者还款负担。

楼继伟:

我们多次上调过工薪所得税的费用减除标准。刚才说的起征点, 地说,是工薪所得减除的费用标准,听起来就比较别扭,因为到目前为止,我们和绝大多数国家不一样,我们实行的是分项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只是对工薪所得有一个基本费用减除标准。那么应当实行综合所得,而不是说对工薪所得的费用标准,是综合的减除标准。那么带来一个问题,要不要再提高起征点?我记得我去年就回答过,简单地提高起征点是不公平的,一个人的工资五千块钱可以过日子过得不错,如果还要养孩子,甚至还要有一个需要赡养的老人,就 拮据,所以统一减除标准本身就不公平,在工薪所得项下持续提高减除标准就不是一个方向。

三中全会提出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这个事情很复杂,去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一起研究了个人所得税改革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了一个改革方案。做法是要分步到位,因为综合所得税,我们这么多年一直想做,为什么没有做到?它复杂,要把个人所得收入,现在讲11项综合在一起,然后在做一个不是简单的工薪项下的扣除,而是说要做分类的一些扣除。比如说个人职业发展、再 的扣除,比如说基本生活的这一套住宅的按揭贷款利息要扣除,比如说抚养一个孩子,处于什么样的阶段,是义务 阶段,还是高中,还是大学阶段,要给予扣除。当然我们现在是放开“二孩”了,大城市和小城市的标准,真正的费用到底是多少,也不太一样。税法也不能说大城市就多点,小城市就少点,总是要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还有赡养老人,这些都比较复杂,需要健全的个人收入和财产的信息系统,需要相应地修改相关法律。

我们的方案已经提交国务院了,按照人大立法的规划和国务院的要求,今年将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法的草案提交人大去审议,然后,我刚才说复杂,复杂在执行,首先税政就比较复杂,然后再执行,然后再根据条件分步实施,先做一些比较简单的部分,再随着信息系统、征管条件和大家习惯的建立,逐渐把它完善化。

举个例子:

假设购房者A在一线城市购买总价250万元的普通住宅首付50万元,剩余200万商业贷款贷20年,月均还款额将达13927.74元,其中5594.40元是利息支出。购房者A的税前月收入是2万元,扣除四金、税基等应纳税2459.02元,但是如果按揭贷款的利息支出可以在税前抵扣,那么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购房者A的应纳税额为1097.42元(5594.40-2459.02),减少1361.6元,相当于节省了利息支出的24%。

猜想

个税充抵房贷利息,政策成真会有哪些影响呢?

可能一:提前还款的人将会减少

对于绝大多数贷款在身的人来说,其提前还款无非是想要节省利息支出。但是如果房贷可以抵扣个税,那么相当于给利息打了15%-45%的折扣。购房者如果不提前还款,而是用这笔钱来炒股、买基金,不济的随便买个“某某宝”理财,都比贷款利息高,如此一来,选择提前还款的人便会越来越少。

可能二:低首付的人越来越多

目前银行普遍规定首套房贷款不低于3成,但是如果购房者手中资金充足,为了减少总的利息,其所付的贷款首付都要高于3成。但是如果新政执行,则即使购房者有能力首付4成甚至更多,恐怕也没有人愿意多付了,更多的人会选择尽可能多贷款来提高自有资金的 率。

可能三:买高档住宅的人将会越来越多

既然贷款利息可以抵扣个税,则中高收入人群在买房时将会尽可能“就高不就低”,尽量将“福利”用到 。所以可能出现这样一种现象:原本打算买中档住宅的人开始向高档住宅市场迈进,而原本购房预算在千万左右的高收入人群,可能会将目光锁定在更高级的豪宅上。

可能四:刺激购房需求从而推高房价

看到办房贷还能抵扣个税,将刺激一大批原本购房欲望并不迫切的人出手购房,短期内或使得成交量再度 ,于是乎将会出现令已经买房的人感到开心、尚未买房的人感到难过的结果——房价上涨。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00
精彩评论

回复还可以输入100

大家都在看
    相关推荐

    帮你找房

    • 不限
      • 香洲
      • 金湾
      • 斗门
      • 中山市
      • 横琴
      • 其他
      • 高栏港
    • 不限
      • 30万以下
      • 30-50万
      • 50-80万
      • 80-100万
      • 100-120万
      • 120-150万
      • 150-200万
      • 300万以上
    • 我已经看过并同意《房天下服务协议》《房天下隐私权政策》
    相关知识
    免责声明:本站楼盘信息旨在为用户提供更多信息的无偿服务,信息以政府部门登记备案为准,请谨慎核查。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