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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由于中山售房限价,高出5800元/平,开发商将签合同日期推迟,合法吗

发表于2011-11-12

首付款交完,认购书签完,应签正式合同,由于中山售房限价,高出5800元/平,开发商将签合同日期推迟,合法吗

发表于2011-11-12
应该有个说法,认购书有签合同日期,和办理银行按揭日期,超过日期是不是违约呀
发表于2011-11-12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在2011-11-12 19:34:31写道:原帖
应该有个说法,认购书有签合同日期,和办理银行按揭日期,超过日期是不是违约呀
 
 开发商应该给个说法,必须的,应该是双方认可的,要不就按原日期签,价格降到5800元/平
发表于2011-11-12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在2011-11-12 20:04:45写道:原帖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在2011-11-12 19:34:31写道:原帖
应该有个说法,认购书有签合同日期,和办理银行按揭日期,超过日期是不是违约呀
 开发商应该给个说法,必须的,应该是双方认可的,要不就按原日期签,价格降到5800元/平
 
 不能开放商说延期就延期,这不是霸王条款吗?,那签的认购书有何用,认购方不能违约,开发商就可以吗?那法律效力在哪里?
发表于2011-11-12

开发商赶快给个说法

发表于2011-11-12

开发商要尽快拿出解决办法

发表于2011-11-12

兄弟,我情况跟你一样啊,咱们一起提出意见,要讨个说法!!!

发表于2011-11-18
开发商就没有合法一说的!同意去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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