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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一套房写尽人间百态 为房子假离婚竟然成了真

发表于2013-07-09

一套房产写尽人间百态。为规避购房政策,离婚竟然成为“刚需”;为独享房产,假离婚竟成真。

发表于2013-07-09

据报道,仅端午小长假后第一天上班,南京市鼓楼区就办了55对离婚。“原先每天也就十多对夫妻离婚”。

发表于2013-07-09

据南京市民政局分管婚姻工作的马红介绍,今年前6个月南京有18311对夫妻离婚,是去年同期的1.7倍。近5年来,南京离婚对数正以超过20%的速度逐年增加。

发表于2013-07-09

有人算了一笔账:如果离婚,财产分割会省下20%的所得税,离婚后如果再买房,还能享受首套房房贷,一套总价300万元的房子能省下50万元的税款,相信会有不少夫妻真的愿意为此假离婚。

发表于2013-07-09

假作真时真亦假。近日,上海二中院对一桩“假离婚”案进行审理。本想通过假离婚购置房产的李女士与丈夫办完离婚后,丈夫假戏真做。原告李女士要求法院撤销“假离婚”协议、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只是离婚手续合规合法,法院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发表于2013-07-09

2012年2月,李女士与丈夫张某到民政局签署了离婚协议。

发表于2013-07-09

但李女士认为,双方离婚是假,真实目的是为女儿购买学区房,而且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的当晚便签订了购房协议书。

发表于2013-07-09

为此,李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张某却认为,买房与离婚无关。

发表于2013-07-09

法院查明,李莹无直接证据证明,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处分非出于真实意思表示,故协议中涉及财产处分的条款仍然依法有效。

发表于2013-07-09

李莹在签订离婚协议中明确承认系李莹自身过错导致离婚,所以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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